2021年湘潭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文章来源:bat365app手机版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10 22:49:04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湘潭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经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龙志林

副组长:陈幸华

成员:陈幸华、赵荣国、罗文波、许福、印长俊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院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龙志林

成员:罗毅平、罗文波、赵荣国、许福

秘书:龙凤文

三、复试程序

1、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人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者可参加各学院组织的材料复审和综合能力考核。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填写《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类考生创新能力考核评价表》,根据申请人的科研基础和导师招生名额,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复试名单及申请材料。

2、综合能力考核

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专业综合”以及面试。

“外语”和“专业综合”考核为笔试,共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外语水平与应用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实验或实践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各项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计划。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

复试过程要求录音录像并有可复查的详细记录。

考试安排

时间

内容或形式

地点

411

资格审查

考生按要求将有关复试材料交到土力院研工办进行材料审查

A219

 414日上午

9:00-11:00

专业外语+专业综合笔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共3小时)

A332

 414日下午

14:30开始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各项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计划。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

A332

 

3、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外语”+“专业综合”+“面试”

导师根据申请人的总成绩综合排名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人选。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审查无误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四、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及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2、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731-58298628(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51(研招办)

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工办0731-58293240

五、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