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文章来源:bat365app手机版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10 22:29:50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经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经。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龙志林

成员: 陈幸华、赵荣国、罗文波、许福、印长俊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监督工作。

2、学院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龙志林

成员:罗文波、赵荣国、许福、肖映雄

秘书:龙凤文

三、复试程序

1、符合《湘潭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处分的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面试考核。面试过程中考生须对硕士阶段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对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汇报给出具体评价。(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时间为: 411日下午14:30。复试地址: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A332

4、学院依据考核小组成员的评估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名单,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校申请情况,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交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四、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及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2、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731-58298628(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51(研招办)

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工办0731-58293240

五、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