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

文章来源:bat365app手机版下载 发布时间:2014-03-20 09:38:13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推进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程,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程。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它的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业务培养要求与专业方向,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学分、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等),教学环节及其时间分配;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必要的说明等。

  2.制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遵循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和知识结构整体优化的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探索、完善学分制教学体制和新的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

  3.专业教学计划由分管教学领导负责组织制订初稿。

  4.专业教学计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在一定周期内不作大的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则由专业系(教研室)写出书面论证报告,经分管教学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变动手续变更。

  二、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

  1.课程教学大纲是指导教学工作、规范教学行为的纲领性文件,是对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体现和落实,是选用或编写教材、讲义,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是监控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2.课程考试大纲是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该课程的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试方法、考试时间和考试评价标准等内容,是实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的依据和手段。它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一起组成完整的教学文件。

  3.教学大纲由专业系(教研室)组织编制。专业系(教研室)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大纲初稿,交专业系(教研室)集体讨论定稿后,由分管教学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同意后付诸实施。

  4.各教学单位均需按教学大纲的要求,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及国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三、教师师德

  师德是指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

  1.忠诚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努力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教育。

  2.坚持正确导向,锐意改革创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抵制和反对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在“三个面向”的实践中,展开不同层次的创造性劳动,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

  3.热爱教学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考试方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遵守教育法规,倡导优良学风。在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中,既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又要严谨求实、精益求精,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杜绝剽窃和弄虚作假行为。在授课、批阅作业、复习考试、阅卷答辩等教学环节中,不可敷衍塞责、降低标准,不许出现送分、舞弊等败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违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自觉教书育人。在教学中注意学生认知、情感、意志、道德品质的发展和养成,对学生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以自己高尚的理想、情操、人格魅力感染、熏陶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生活,注意学生的心理变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主讲教师和新开课教师

  1.主讲教师授课要求:1)知识面较宽,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熟悉本门课程的内容,能较好地讲授难点和重点,掌握课程的理论体系和本学科的发展状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2)在讲授方法上,能做到深入浅出,富于启发性和感染力,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在授课时能做到条理清楚,概念明确,逻辑严谨,板书清晰,口齿清楚,快慢适度;4)能充分利用幻灯、投影仪、CAI课件、电子教案等多媒体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5)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结合自己的经验和优势,广泛收集有关教学参考资料,了解和把握学科的现状及最新发展成果,注重科学教育、创新教育和艺术教育的融合,努力形成教师自身的教学特色;6)应具备双语教学的潜能。

  2.新开课教师应具备的条件1)对所开课程规定的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等教学各环节,经过两次以上的实践锻炼,证明已经能独立胜任这些教学工作;2)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掌握所开课程的基本内容;3)由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试讲后,经专家评议,确认能担任讲授任务;4)所有具备开课资格的新教师,经分管教学领导同意,提出确保教学质量的措施,经教务处批准备案,方可承担讲授任务。

  3.开新课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试讲,经集体讨论评议合格后,由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五、教学模式和教学改革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建立起来的相对稳定的教学程序以及教学策略和方法。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为了保证教学的连贯性,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同一个课堂一般应由一位教师主讲,不应多人分段讲授。担任主讲的教师一般中途不得调换或停课外出参加活动(开会、科研),特殊情况要经分管教学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做好妥善安排。

  2.教学组织形式要多样化,要打破单一班级上课模式,使小组讨论、个别学习等成为教学组织形式的必要组成部分,不拘形式,灵活多样,培养具有自主性、探究性、独创性等特征的高素质人才。

  3.充分发挥现代化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作用,做到艺术性、实用性、先进性、教育性的统一,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和个性潜能。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倾斜政策鼓励教师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

  4.双语教学:首次进行双语教学的教师,第一阶段可先用原版外文教材,实行外文显示、汉语讲解;第二阶段要求总课时的50%采用英文授课,50%采用中文授课。各教学单位对双语授课教师在工作量酬金分配上应制定倾斜政策,鼓励教师采用双语教学。

  六、教学日历和教学任务

  1.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教学开课计划编制任务书送教务处审定,每学期第16周将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下达到教师手中。

  2. 教学任务安排后,一般不能变动,特殊情况需中途变动,必须由要求变更教学任务的教师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教学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变动。

  3.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难易与进程特点在开课前2周编制好教学日历。教学日历一式二份。一份由任课教师留用,另一份送教学单位存档和备查。

  七、教师备课(教师授课前准备)

  1.备课是讲好课的基础和前提,无论新、老教师都要认真备课。

  2.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基本要求:1)研究和把握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的基本要求;2)按照教学大纲及教学基本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全面掌握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结构,即该课程(或单元)的基本知识(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把握主要思路,剖析层次,突出重点,注意难点,力求少而精;3)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后续课程的要求。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4)要特别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迪思维,调动学生学习本课程的积极性:5)要处理好基本内容和辅助内容、经典理论与新技术的关系,注意把传授知识与开发智力、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有机地结合起来。

  3.在开课前,任课教师一般应备好该课程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学内容。

  4.在保证完成教学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但不得随意增减学时或变动教学基本内容。因教学改革需做较大变动时,应经专业系(教研室)主任同意,分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校提倡以教学小组的形式集体备课,鼓励教师之间相互研讨,互相交流,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

  八、讲课

  1.课堂讲授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开发智能的重要方式,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其基本要求是:1)要求讲普通话,语言力求准确、简练、生动、清楚;2)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大方;3)板书工整,板面布置得当;4)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5)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6)教学目标明确;7)体现科学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8)及时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成果;9)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10)积极采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和手段,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教学资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11)注重采用参与式学习、合作式学习、启发式学习、研究式学习等多种教学模式,创设情境,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探索和发现;12)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不同观点和意见,允许学生自由讨论和争鸣,形成有利于发展学生求异思维和发散思维的气,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

  2.课堂讲授一般划分为三个阶段:概括、讲授、归纳。讲授开始,教师简要地概括前一讲的主要内容,引出新的课题,并指出本节课的讲授目的和要求,使学生进入新课时有积极的心理准备(少量时间)。系统讲授是课堂讲授的主要阶段。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如采用启发式、案例式、研讨式、合作式、参与式等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和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等,从而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处于积极探究新知识的思维状态,成为学习的主体。讲授结束阶段,教师应简要归纳本节课的主要内容,突出重点问题与结论,并指定参考书目,布置课外作业(少量时间)。

  3.注意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指导学生阅读课外参考书、参考资料,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使学生掌握文献查阅(包括网上查询、筛选信息)、撰写报告等综合技能。

  九、习题课和课堂讨论

  1.习题课和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培养学生正确思维方法和表达能力,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环节。

  2.配合课程讲授的重点和中心,明确每次习题课(或课堂讨论)的目的和要求;课堂讨论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班级讨论、小组讨论、分组辩论、学生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

  3.要重视培养学生计算、绘图、使用手册图表和计算工具等动手能力。

  4.习题课所选题目应能开阔思路,加深对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的理解,课堂讨论应选择具有思考性、典型性和综合性的题目。

  5.讨论课前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充分准备,认真阅读教材、笔记、参考书,深入思考,并将自己的认识、体会和见解写成发言提纲。讨论结束时教师要在总结中肯定正确的意见,表扬有独创性、新颖性的见解,指出模糊的地方。纠正错误的观点,力求既能加深和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又能使学生在思维方法上有所提高。

  十、辅导和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知识,了解学生接受情况,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培养学生自觉的学习态度和独立思考能力,并能起到督促和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的重要作用。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都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2.配有专职辅导教师的课程,辅导教师要随班听课,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密切配合主讲教师搞好教学工作。主讲教师也必须定期参加答疑。

  3.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

  4.辅导答疑要定时间和地点,并有重点地进行。周学时4以上的课程每周安排二次,周学时4以下的课程一般每周安排一次。

  5.进行辅导答疑时,要注意对学生启发思维、开拓思路,注重因材施教。对基础好的学生要引导他们钻研与本学科有关的较深奥的问题,并介绍学科前沿等有关参考资料;对基础较差的学生要热情鼓励,循循善诱,耐心辅导,启发其掌握好基本内容。

  6.在辅导答疑时间内,教师应有计划地安排个别质疑,以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和了解平时疑问较少的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可以分期分批,有计划地预约少数同学进行质疑与讨论相结合的辅导活动。

  7.教师应善于从辅导答疑过程中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

  8、随着现代教育技术发展,有条件的教师可建立课程网站进行网上答疑。

  十一、批改作业

  1、为了检查教学效果,了解学生解题的能力,督促学生严肃认真地进行学习,必须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不仅辅导教师要批改作业,主讲教师也应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

  2、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地完成作业。按时收交,认真批改,做好记录。

  3、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要提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和独立见解,指出错误之处,并督促学生认真纠正;对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不能放任自流;对潦草、马虎、画图草率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别人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评,并令其补做。

  4.作业一般都应全部批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

  5.有条件的教师可建立课程网站进行网上收交和批改作业。

  十二、实验课(含上机实验)

  1.实验课是使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创造性思维、接受科学实验方法训练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应积极推进实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逐步增加“三性”实验课程开设比例。

  2.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相关文件,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指导教师在学生首次进入该实验室做实验(上机)时,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实验(上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4.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努力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鼓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模拟实验为基础,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培养学生实验设计和创造能力。

  十三、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目的在于通过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使学生初步建立正确的设计、决策思想和方法,提高分析、运算、绘图技能及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加强设计与撰写论文方法的初步训练。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选题应保证达到教学要求,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以使学生能按时完成任务。

  3.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按要求编写指导书,并安排合适的指导教师。

  4.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相关内容及方法,并做好必要的资料准备;严格要求学生,同时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学生能独立完成任务。

  5.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完成的质量,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评定成绩,并在1周内将学生的成绩回登上网。

  6.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应由教学单位妥善保存。

  十四、实习

  1.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实习教学可使学生获得关于本专业的感性认识,巩固已学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动手能力和调查研究等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

  2.实习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学校实习教学管理有关文件,并严格执行。

  3.选择实习地点以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和就近、就地为原则。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并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有条件的专业,可建立校内实习基地。

  4.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实习任务,做好年度实习计划。经分管教学领导同意后,于每年11月底前报教务处审批。

  5.各教学单位应认真选聘实习指导教师。

  6.实习指导教师主要职责:1)根据实习大纲编制实习指导书,经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并于实习前印发给参加实习的师生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2)提前1周做好有关实习的一切准备工作。实习前学院应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与保密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要负责整个实习队的工作,严格执行实习计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结束。3)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对学生的指导。4)对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应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院或教务处报告。5)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证明,并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6)有计划地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或实习记录,认真审阅实习报告,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与实习队的工作总结。并在返校后2周内将学生实习成绩及工作总结交学院及教务处。

  7.学院应加强对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学态度、指导方法和组织管理等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8.学院应及时总结实习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当年度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情况年度总结交教务处。

  十五、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精神及与他人合作的工作作风等。

  2.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3.选题1)选题必须全面反映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选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提倡选择结合社会及生产实际的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提倡学科交叉、渗透。2)所有选题均应经系(教研室)审定,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生选题确定后,未经批准,中途不得随意更换。3)各学院应适时组织选题。文科学生应11题,理工科同组学生一般不超过2人,且应分工明确,工作量相当,各人的方向或侧重点不同。

  4.指导工作1)各学院应选派教学、科研水平较高且实践经验较丰富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应符合规定。2)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分组都得到落实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下发书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尽早通知学生收集资料,并做好指导的准备工作。3)指导教师应坚持教书育人,始终把培养人放在首位,坚持教学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完成的质量,及时答疑、指导。注意培养学生勤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

  5.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1)评阅。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事求是地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答辩小组评阅人应对论文(设计)认真审阅,写出评语。2)答辩。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确定答辩的方式和要求等。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至少由3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并设有答辩秘书。具体负责按规定程序组织学生答辩,做好答辩时的记录。3)成绩评定。学生答辩完后,答辩小组采用五级记分加评语的办法,确定学生的初评成绩,答辩委员会审查决定学生的最终成绩。成绩评定要严格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等级的比例。

  6.监控与总结各学院应经常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应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加强对指导教师的教学态度、指导方法和教书育人等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总结材料交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及答辩记录等应作为教学资料由各学院妥善保存。

  十六、考试

  1.考试的目的是为了考核评定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与运用能力,督促学生经常地、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检查和总结教学效果。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引导、稳妥推进课程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的改革。

  2.每个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3.试卷制作和试卷分析要按照《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试卷能综合检测学生实际水平,既要考核学生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知识,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检测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4.学生考试资格的认定按《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5.要深化考试改革,以人为本,实现教学评价方式的根本转变,充分发挥考试在教学和人才培养中的导向作用。

  6.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考试,都必须严格要求学生,对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十七、成绩管理

  1.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由学生所在院及教务处负责管理。

  2.每学期开学初或选课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将各类学生选课数据分配到任课教师(含阅卷教师),并将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3.课程考试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应按适当比例(10%-30%)计入该门课程学期总评成绩。

  4.任课教师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认真登载学生成绩。

  5.成绩登陆后原则上不能改动,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任课教师必须经分管教学领导审批,教务处同意,并重新在网上登录。

  6.各类成绩册应为一式三份,一份教师本人自留,其余二份由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交学生所在学院。

  7.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在学校放假前将学生成绩寄给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并于下一学期初将学生学期课程考试成绩册按班级整理交教务处。

  8.学生在本人所在学院或网上查询各类考试成绩。

  9.毕业生成绩总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用A4的复印纸打印一式三份,分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秘书审核盖章,加盖学院公章,其中两份送教务处进行审查,一份学院自存。教务处审查合格加盖公章后,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装入学生档案,另一份由教务处整理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十八、其它

  1.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悉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

  2.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团、各教学单位应参照《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有关规定》,经常或定期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和分析,对执行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情况组织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是每学年对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对认真执行本规程,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将进行表彰与奖励。对无视本规程要求,违反教学工作纪律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情节恶劣者报学校处分。

  4.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