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文章来源:bat365app手机版下载 发布时间:2016-03-18 16:29:21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湘潭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机构
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文波
副组长:谢胜文, 龙志林
成员:陈幸华, 董辉, 张俊彦, 刘忠, 王智超
2.复试小组:
力学:张俊彦, 罗文波, 龙志林, 游世辉, 肖映雄, 赵荣国, 尹久仁, 邓旭辉, 姜勇, 宋奎,   马雯波, 胡小玲, 粟劲苍秘书易
结构工程:董辉, 陈俊, 陈铖, 涂佳黄, 罗正东, 罗百福秘书
建筑与土木工程:刘忠, 郭小刚, 谢华平,印长俊, 许福, 屈畅姿, 龙激波, 杨婷婷, 夏明  秘书龙凤文
交通运输工程:王智超, 刘正才, 陈锐林, 谭红霞, 唐盛华, 张学兵, 杨果岳秘书胡
三、复试基本条件
  见学校文件。
 
四、调剂
学科
要求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学硕)
单科和总分均达到2016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
固体力学(学硕)
结构工程(学硕)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硕)
交通运输工程(专硕)
五、复试时间具体安排
具体安排
地点
负责单位
3月22日上午
8:00-12:00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俱乐部
研招办
各学院(系)派2人
3月22日中午
13:00-13:30
英语听力
逸夫楼303
研招办
3月22日下午
14:00-16:00
一般力学:材料力学
固体力学:材料力学
交通运输工程:路基路面工程
土木604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结构及建筑:混凝土结构
土木518
3月22日下午
16:10
英语口语
土木院332会议室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3月23日上午
8:30
力学专业面试
土木602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8:30
结构工程面试
土木603
8:30
建筑与土木工程面试
土木604
8:30
交通运输工程面试
土木605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听力及口语测试、笔试及综合面试组成。
1.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其中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小语种、英语专业的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分。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由大英部和学院组织)。
2.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分。由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有选考科目者,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学院。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3.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七、拟录取
(一) 成绩的计算方法: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1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
2.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7 =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 B2(面试成绩)+ B3(听力、口语)
3.最后总成绩C = A + B 说明: 同等学力(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 要求:
1.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
(三) 导师确定 : 
  复试阶段须确定导师,导师确定由拟录取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四) 奖助学金
  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及自筹(金额参照本专业的学费),助学金参考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待遇。
1、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
资助类别
资助等级
资助比例
学业奖学金标准(元/年)
硕士研究生
特等
20%
10000
一等
20%
8000
二等
20%
5000
三等
20%
3000
2、新生学业奖学金:
(1) 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奖学金;
(2) 第一志愿报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 一本调剂考生可享受三等及三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4)其他调剂生为三等或自
3、助学金:6000元/年;
4、助教岗位:岗位数为800-1000个/学期,岗位助学金平均为1000元/标准岗位。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录取。
九、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