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考核办法

文章来源:bat365app手机版下载 发布时间:2019-05-22 11:12:07浏览次数:

 

 

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顶端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生力军,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是新时期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任务。为促进各学位授权点认真履行职责,构筑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建设有鲜明特色的研究教学型高水平现代大学的办学定位和目标,切实回答好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按照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一主线,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导向性。通过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提高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学科建设质量,培育一流学科,培养一流人才。

(二)科学客观性。围绕研究生培养要素,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通过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客观反映研究生培养的真实情况,真正反映学位授权点和学科建设水平、发挥导向作用。

(三)奖罚分明性。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结果,对于考核名次排名前列的学位点,学校从绩效津贴和招生指标方面进行激励;考核名次靠后且得分较低的学位点,学校将采取减少其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

三、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考核

(一)评价对象

全体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和考核方式

学位授权点评价包括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39个观测点,主要是从招生选拔、师资队伍、培养过程、思政管理、培养效果等5个方面进行评分,总分值共100分,每个二级指标得分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在标准分值之上上浮20%

根据39个观测点分别计分并相加后得出总分,根据总分情况进行排序。计分办法详见附件:《湘潭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指标细则》。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与研究生绩效津贴、学科招生计划等挂钩。

1. 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结果与学院研究生培养绩效津贴挂钩。

某学位授权点绩效津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P为学位授权点绩效津贴;Xi为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分;S为全校研究生绩效总津贴。

2. 考核结果与各学位授权点招生指标挂钩。每年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增量优先满足考核结果排名前50%的学位授权点,对连续两年排名80%以后且得分偏低的学位授权点,报学校研究确定后,将对其采取减少招生计划、隔年招生或停止招生等措施。

四、评价考核程序

(一)单位自评。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提交各学位点培养质量自评报告至研究生院。

(二)学校考核。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价体系和统计数据,计算相应指标得分,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定。

(三)结果公示。考核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全校公示。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湘潭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指标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及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招生选拔

推免生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全校接收推免生的人数*总分值

2

 

一志愿生源数量

一志愿报考率≥3 满分;2≤一志愿报考率<3 满分*0.61≤一志愿报考率<2满分*0.3

3

一志愿报考率=学院报考人数/学校计划指标数

招生质量

一本率取率≥80% 满分;70%≤一本率取率<80% 满分*0.860%≤一本率取率<70% 满分*0.650%≤一本率取率<60% 满分*0.440%≤一本率取率<50%满分*0.2;一本率取率40%以下,无

5

一本率取率=学校录取一本以上人数/总录取人数*100%

 

师资队伍

师生比

师生比(每年招生人数/符合招生资格导师数)必须低于1:9,符合要求得2分。

2

 

导师结构

人员规模;

人员结构;

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

均为:学位点实际数/学位点申请条件数*基本分,再取三值的平均数

6

3分为基本分,6分封顶,学位点申请条件数以《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为准

导师水平

人才工程(教学荣誉体系)入选情况:入选学校学科带头人杰出教学贡献奖的计3分,入选资深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的计2分,入选学术骨干青年教学标兵的计1分;

近四年教师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获奖情况,含科技发明奖、教学成果奖、课堂教学比赛,(专业教师获奖人次数/专业教师人数)*15

学生评教情况:上年度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优秀率* 4分;

15

学生教学评价9.0分以上为优秀(满分10分);学院优秀率=上年度研究生课程学生评价优秀门数/上年度研究生课程开课门数

培养过程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符合《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相关要求得3分;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及时制订与修订培养方案得1分;

按培养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各培养环节和开课计划得1

按时指导研究生制订并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得1分。

6

 

课程建设

学位点培养计划设置课程均有教材或讲义、教学大纲和教学档案得1分;

学位点必须拥有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1门,每增加1门课程得1分;

学位点应该开设中英文双语课程或全英文课程,每开一门双语课程得0.2分;

学位点课程获省级教学奖得2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得4分;

研究生课程开设全部达到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开课人数得1分。

8

 

教学运行与管理

教学纪律: 上一年度有教学差错扣1分,有教学事故扣2分,有重大教学事故扣3分(扣分制);

按培养方案开出专业全部课程,上一年度无调整变更教学计划或开课计划:无变更计3分,每一次变更扣0.5分,扣完为止;

教学秩序良好,上一年度无调停课情况:无调停课情况计3分,每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

 

教学科研平台

近五年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平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计6分,有省级科研平台计3分,没有不计分;

建有研究生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且每年有检查有总结、有督导得 2

8

 

思政管理

组织建设和思政教育

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明确思路;有导师负责制的具体落实办法与考核细则;有研究生思政干事和班主任的聘用和管理考核细则;有完善的研究生党团组织管理规定;定期开展研究生思政理论教育,开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4

 

日常管理

定期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讨论、加强学风建设;按学校有关规定调整奖学金,按时并准确无误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其他奖助学金数据材料;在上报各种奖助学金时没有投诉、举报等事件发生;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和开展安全教育,无意外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3

 

科技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

有完善的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开展有院系专业或领域特色的研究生科技文化社会实践活动,协助学校各类研究生活动的展开。

3

 

培养效果

学科竞赛、高级别研究成果

学科竞赛:国家一等奖计3/项,国家二等奖计2.5/项,国家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计2/项,省级二等奖计1/项,省级三等奖计0.5/项;4分封顶              

高级别研究成果=学位点高级别成果覆盖率/学校高级别成果覆盖率 *8

12

同一比赛或成果只取最高级别获奖计分。高级别成果覆盖率=高级别成果发表人数/在校人数

学生成绩优良率

近一届毕业生平均成绩优良率*4

4

成绩优良率=一届毕业生学位课成绩平均绩点2.7以上人数/一届学生总数

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

学院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参与率/学校平均参与率*基本分

2

1分为基本分,2分封顶;参与率=近三年学生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人数/在校生人数

就业率

本年度初次就业率*5

5

 

论文质量

①100%通过国家、省级及校级学位论文抽检,计1分;

有博士学位论文获得省优,计1分;硕士学位论文获得省优,计1分;

无学术不端行为的计1分。

4

 

考核淘汰

无延期毕业学生得2分;

因超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学生,博士扣0.5/人、硕士0.2/人;

2